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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主体”相关内容整理

源自:禅吧网 作者:禅吧网

 
    最近在学习各组讨论内容时,常常会看到有朋友感慨找不到主体,借着这次学习名相的机会,我把书中与主体有关的内容做了简单的梳理,同时将“自主健康圆满养生”讲座中对主体的相关阐述也纳入进来,试图对“主体”这一重要概念形成一个较为全面的认知。
 
 
    1)第一次出现:
 
    除在第二版出版时增加的《第一篇 四 名相定义与说明》中的定义外,书中第一次完整出现“主体”一词是在第45页《第二学部:破六识》中,原文如下:
 
    “这里所要认识并最终超越的意识是指以人脑为根的自我,思维活动是其最基本的运动和存在形式。它是我们常人观察、认识世界的主体。
 
 
    2)定义与别称:
 
    P18:“主体”泛指以“自性”为根、不同层面的所有“我/自我”的存在形式的总称,是与“客体”概念相对应的一个名词。
 
    P209:谁在让肉体紧或松,谁在让肉体与能量进行交换呢?就是主体,就是“我”
 
    P209:知道自己在这儿坐着的那个,这就是主体。
 
    P189:再介绍一下“主体”的概念。肉体和能体之间的调整是谁来操控的呢?一定得有一个“主体”来操控,也就是“我”的问题。
 
    P73:两个下手之处:本方法的修持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,即体认“主/客”或“/所”之源。
 
    P74:对“能”或“主体”的认知方式。
 
    P154:59.在“能所”关系中,“能”就是指“主体”,“所”就是指“对象”。
 
    自主健康讲座:主体的话呢,我们是个特定的表达,他就是一个“识”的概念,就是自我,就是自我不同层面的投影,或者不同层面的一个聚集。
 
 
    3)与“本心”的区别:
 
    作者在广西讲座中指出,“人体的范围,一个是肉体。第二个呢,我把它叫做‘能体’。第三个呢,我们把它叫做‘主体’。”(P185)
 
    而《第一篇——对人体的识》P5则讲到:“人体由本心、能体和肉体三部分组成”。
 
    “主体”与“本心”的区别在于,“本心”属形而下的范围,“主体”既包括形而下,也包括形而上。且“本心”是主体的层次之一。作者的表述如下:
 
    P9:我们所讨论的“本心”仍属形而下的范围,是“自性”在人体中的第一重投影。而真正的“自性”是一种绝对的“空”,是超越了现实时空概念的一种存在,属于形而上的范畴
 
    P18:“主体”泛指以“自性”为根、不同层面的所有“我/自我”的存在形式的总称。
 
 
    4)“主体”的层次:
 
    ①自性
 
    ②本心(自心)
 
    P133:这里所说的“本心(自心)”也就是我们的“心相”,它是“自性(佛性)从三界(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)外投影于三界时,向个体化现的第一个阶段(第一重状态)。
 
    ③第七识
 
    P133:对“自心“的界定可以从超越第七识开始。“自心”进一步向“下”投影或起用的方式就落于见、闻、觉、知的范畴了。
 
    P134:如果执其为实,认作是“真我”,第七识就会产生。
 
    ④意识(第六识)
 
    P134:随着执持的强化,逐渐堕入“意识”或第六识的境界。
 
    P190:我们能感知的“主体”的最低层面是“意识”,就是“第六识”,也说“表层意识”、“浅意识”等。我的定义是如果想问题看问题的源是在脑袋里面,我把它定义成“第六识”。如果看问题想问题超越了脑了——超越脑的概念是什么呢?就是不拘在脑袋里想问题,而是用“心”看。这一部分我把它叫做“第七识”。
 
    自主健康讲座:主体的话呢,就是“识”,就是一个“我”了,实质上他就是一个自我的概念。那么这样的一个自我的话呢,在我的那个书里我也讲过,相当于从脑袋开始,我们叫做第六识,就是所谓的六、七、八的概念。六相当于你的心聚在脑袋上的时候,叫做第六识,如果是超越脑袋,在心这个层面展开来的时候,那就是第七,然后八我们就不讨论了,书上也有讲的。
 
 
    5)“主体”在修行中的重要性:
 
    P156:76.我们讨论修行问题的核心是“对主体的体证”
 
    P163:141.我推荐给大家的修练方法,可以表述为:(1)、建立起主体、能体和肉体三者的关系;(2)、通过对能体的认识体证到三者的互动关系;(3)、以主体为源,向下转化、提升能体和肉体;向上探寻主体的源头!
 
    P165:158.所有的方法都可以简化为对“主体”和“客体”的操作,具体而言就是“觉察”与“分别”“主体”与“客体”的关系,让“主体”一层一层后退,直到证入第八识。
 
    P110:修行中逐渐培养自己对自身的感知能力和定力,慢慢做到能分清肉体、能体及其他一切境相(客体)以及能知这一切的“我”(主体)。
 
    P76:这是对具体修炼对象的说明,提示我们时时关注两个方面的练习,一是对主体“我”或“能”的认知,另一个就是对客体“对象”或“所”的体证。
 
 
    6)“主体”的作用:
 
    P51:从现量的角度来说,证知第七识之前,对身心世界的感知都是以一个无形、无相、但又无处不在的“我”为基础的作用。
 
    P152:若“主体”升起来后起用的功能定义为“知”,则处于未升起的状态时同样的功能可定义为“觉”
 
    P198:能体。是可以通过主体进行调整的。主体就是利用肉体的这些功能,通过适当的方式给人体以刺激,从而产生相应觉受,并实现对能体的调整。当“心”场打开后,由于它和能体场可以很好相融,所以经过适当训练,主体也可以直接通过对“心”场的操控来实现对能体的调整。
 
    自主健康讲座:这个主体的话呢,对身体的影响有两个层面,一个呢,是通过这个能体,来对肉体进行影响,然后还有一个呢,因为这个“识”不是在我们身体里呆着么,对吧,然后我们后天的学习,生活,工作,一切一切,实际上都是在他的支配下来进行活动的,所以他通过对一些事物的选择,他本身也可以对肉体的状态进行干预。所以说,主体对我们来说,是从两个层面,对我们的肉体,我们的身体、生命进行干预的。
 
 
    7)如何认知主体:
 
    P50(P137):对“我”的这一认知过程是通过“我”的作用来实现的。具体方法如下:
 
    1.在当下的状态起观,所有能被你观察或体认到的现象或觉受都是对象,细细地体验“观”的过程,尝试着分清所观(对象/客体),再由所观之对象返观。
 
    2.通过“观”(主体→客体,知觉外放)与“返观”(客体→主体,知觉回收)的来回练习,最终由客体退至或“定/住”在相应层面的主体(裹了层层“我识”的“我”),然后在新的层面上重新开始起观并进行前述主客的分别。
 
    P168:189.“在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”——是体会(寻找)主体的方法。也是贯穿整个修行过程的一种方便。
 
    P151:33.“在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”,是一步步“返观”的过程。当“返观”至真正的“主体”时,就退到了第七识层面的“我”,由此再寻其所依之“起处”,进而去体证“起处”中所蕴之“自性”,证到了“自性”,就算是“明心见性”了。
 
    P154:62.只有在作用中才易体现主体的真实所在,操作者才更容易超越种种“相”的束缚。
 
    P168:194.修行时,在身心改变的过程中体会、认识“谁在改变这一切”——这就是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”的含义。
 
    P201:我经常说的一句话叫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”。实际就是操作,作用就是操作。比如说,问我手在哪儿呢?我不知道,怎么办呢?我先去拿这个东西(一枝粉笔),一拿这个东西,我知道手在这儿了。不拿的时候不知道,所以要去动,不动就不会知道。
 
    P209:从自己能感知到的层面开始认识主体在哪儿,然后以这个为起点,用同样的方式,在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,一点一点地返,一直返到头。
 

标签: 主体  名相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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