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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为自然之“法”?

源自:健颐舒院 作者:健颐舒院

 
    《道德经》里有一句揭示中国传统文化整体价值观的系统描述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,这句出自老子《道德经》的原文大家都非常熟悉。从字面上理解,人的法最初就是在地上,比如说我们种粮食,首先要掌握地理环境的规律。我们生活在地上,就需要了解地形、地貌等等,中国人的聚居地(城镇),基本上都是有江河流经,因为农业社会择水而居是人们生活的必要条件。
 
    “人法地”上去就是“地法天”,因为有了“地法天”,就产生了天文历法,中国的农历就是从那儿来的,就有了24节气,有了我们的立春、立夏、立秋、立冬,也有了我们的初一跟十五,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熟悉的。跟西元历的相比,中元历更形象,比如说我们的初一、十五就是跟着月亮走的,所以叫阴历,到了十五这一天月亮一定是圆的,西元历就不一定了,这就是两种历法的差别。有时候我们不用计数,看天就知道了,十五是月圆之夜,我们过中秋节,中秋的月最圆。西元历呢,同样是15号,每个月的15号就不好说了,因为没有一个参照物,它是按照形而下的一个数学规律去排的。历法、历法,历史的历就是历法的历。
 
    再往上,“天法道”,“道”到底是什么?事实上就是不生不灭不变的一个规律。最后,到“道法自然”。这个自然,“自”跟“然”是分开的,什么叫“然”?古人经典里面经常有这个词,“然”的字面意思就是“是”!认同的意思,“不然”就是“不是”。实际上老子讲的是从混沌到无象,无非就是有共法的部分,儒家、道家、释家其实是有共法的,到了自然这里就只讲混沌了。混沌——用佛家的讲法就是自性到本心的那个东西,从自性到本心,中间那一段叫混沌。就是你去看电影的时候,从放映机亮光出来投到荧幕,中间的那组光,那个投影出来到成像中间的过程就是混沌。
 
    中国话可以反着读,有时候看《内经》要反着看,《道德经》也是一样,八十一篇其实是分《道经》和《德经》,你们要求道、闻道,还可以得道,反着看就是《德道经》,正着看就是《道德经》。那么反着看,“自然法道,道法天,天法地,地法人”,法就是法则,“自然法道”,“道”由什么决定的?就是“然”决定的,这个“然”还不是“我然”,是“自然”。
 
    再深入去看,法自然的这个“法”,方法也好,法则也好,可以讲办法,也可以讲见地。法和真理差不多,不能违背,不会多一点也不会少一点,就像超导,超导体里能量不会衰减。自然法道,是完完整整的,道法天,也是完完整整的,天法地,也是完完整整的,地法人,也是完完整整的,正因为如此,所以人要去法自然,因为自然会法人,你不法它,它也要罚你。春生秋杀这是法,秋风一来,树叶就全没有了,光光的,来的时候是光光,去的时候也光光。正因为如此,所以法自然是什么去法自然?是自然法自然?还是木头法自然?还是石头法自然?还是人法自然?“道法自然”这个话是人得了道,那才变成道法自然,人只有掌握了自然之道,才能说道法自然,人没成道的就是“人法自然”,一字之差,从“人法自然”到“道法自然”。人得了道不就道法自然了;成了人,是人法自然;是木头,就木头法自然;那木头法自然的时候,它是被自然所法。不像银行“理财理财,你不理它,它不理你”,这个可不是,你不理它,它也会理你的。夏天来了穿羽绒衣可是要遭罪的,冬天来了还穿短袖也是一样。因为它法了一切。
 
    超越人法人
 
    “道法自然”这句的前面一句跟人有关系,是个人法,首先是“人法地”,最后才到“道法自然,”这是它的缘起。中国人的传统,一个传,一个统,我们有一个纲是以“天地君亲师”来立的。天、地、君、亲、师,这个里头是有次第的,人的一生当中,三人行必有我师,是围绕这师道。在成亲的时候,古时成亲一拜天地、二拜高堂、三才是夫妻对拜,中国人最重要的不是拜财神、拜佛,而是拜天地。这个文化一直没有断过。从人法的层面讲,后面几个都是人法人,拜师是人法人,拜亲是人法人,拜君也是人法人,人法人里面包括了法师、法亲、法君。但排在最前面的两个是什么?是天和地,拜天、拜地就超越了人法人。中国人最重要的就是这五拜,也就是对这五样心存敬畏,保持恭敬。从某种意义讲,人法人我们都很熟练,到了四五十岁,在人法人这个层面都有很多经验,人的一生角色变化很多,企业老板相当于君,一家之主也是君;三人行中成为老师、另外的时候也会去做别人的学生,去法老师;抚育下一代做好亲长;孝敬父母做好儿女。相信人活到了四五十岁,对于人法人基本都有充分的体会。
 
    从《道德经》层面讲,“人法人”是不完整的,中国文化里头,禅宗,它的缘起是在道门。道门是破一个“我”,因为“我能”啊、“我所”啊,实际我们去反观,当了皇帝的人,他还是要去拜天地,即使身在君位,还是要去祭天,所以北京有天坛地坛。反过来呢,就是“我大、我能”。所谓“父母天地也,天地父母也”,我们出生的时候,是父母帮我们准备好一切来迎接我们。所以《易经》里面又把父母当成天地。但进一步追究下来实际上父母给我们的也是间接给的,因为父母的父母的父母,又是谁给的呢?直接的是天地给的,在有形世间,太阳、地球、空气、水、粮食,包括地球的引力等等,一切一切的能量;包括现代科学讲的进化论,这个世界的一切,从源头到载体,都是来自天地,不是来自于“我能”。《道德经》就是破这个“我”。丹心,就是不偏的心,而不是谦恭的心。炼丹,丹道丹道就是炼心。首先我们要去感悟这个心的载体是什么。
 
    “人法地”这个“法”,它还不像社会的立法,社会的立法是你不去触碰它它不会罚你,你一旦触碰它,才有犯法一说。这个“法”它既不因人而定,也不管你碰不碰它,春天一来,万物自然生发,秋天一来万物萧索走向枯萎。人生一样,20岁风华正茂,40、50岁一到自然走向衰老,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去外观世界。人的法、人的规律在土地上,从远古到现代从没改变过。地的法、地的规律在天,我们这个地球如果没有太阳,就不会有水,就没有了四季,更不会有生命,正因为天地有它自身运作的规律,已经是阴阳和合的,才有了我们人类。人类的存在赖以天地以及这个世界的运作规律。
 
    我们经常讲:人与自然。人与自然——自然是什么呢?自然是一切的力量,能量;佛教的解释,一切都是法界的化现——业。所以“顺其自然”这个词不能像现在这么用,因为前提是需要对自然了如指掌,缺了这个前提,现在这个“顺其自然”,“道法自然”就真成了一句口头禅。“道法自然“这句话反过来理解,从来源的根根上来反观我们的生命体,“自然法道,道法天,天法地,地法人”,地要法人,不管你理不理它,它都要来法你。
 
    中国文化,是从医到禅的体系,医、易、道、禅,整个是一体的。《道德经》的这一段是需要反着理解的,反过来一目了然,没有玄也没有妙。天地人,自然要法道,道要法天地,天地要法人,“法”者“伐”也,“讨伐”的“伐”。我们在地球上也在伐地球,油井,砍树,化肥,其实是一样的,从而创造了丰富的社会文明、物质文明,人类在享受发明创造的同时,也使用了过多的资源,我们一直在忙活,从没停下来过,这个里头确实也不存在对错,就这么一个生态系统,弱肉强食,没有道理可讲,人登上了食物链的顶端,要吃肉,要享受,要过得更好,也无话可说。
 
    但是,那个法一直都在的,人类对享受的追求一旦越过了那个平衡点,那个罚就开始显现,这就是问题所在,现在的环境污染严重到粮食、饮用水,空气都出现了问题,这就是对人类自身行为的惩罚。那个法你还没有侥幸,不像交通违章没有拍到就不扣分,这只是社会法。天地法人可是没有任何情面讲,即使没有摄像头,谁也逃不掉。现在这会儿热得要命,大家都穿短袖,但秋天一来冬天一来,西北风一吹,羽绒衣个个都得备上,这个没有侥幸的,侥幸就会出问题。天法地、地法人这个事儿越品越深,回到源头上,关键是在“法自然”!
 

标签: 自然之“法”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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