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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知行合一”该如何去理解?

源自:溪畔蔷薇 作者:李书玲

 
   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在许多场合,经常能听到这四个字。今天就讲讲我对这四个字的一点点体会。
    知行合一,最常见的理解就是“说到做到”,或者是“知道也能做到”。这中间一个关键就是“知道”和“做到”之间的关系。首先说,什么是知道?眼耳鼻舌身意,是我们认识世界的方式,这些方式之间存在从有形到无形的递进关系,从而使得我们的认知范围不断被放大。后天的教育主要侧重于对“意识”的训练,也就成了我们认知世界的主要方式。
 
    所谓“说”,其实是对我们认识到的事物的表达。一方面,人与人之间存在语言表达能力的差异,会做的人不一定会说,会说的人不一定会做,因此,“说到”并不一定意味着能“做到”。另一方面,语言本身也存在局限,有时候心领神会不一定需要表达,有时候表达半天也未必能够言尽其意,所以,“说到”并不一定等于“知道”。
 
    更重要的是,所谓的“知道”,究竟是基于眼睛看见了?还是耳朵听见了?还是脑子清楚?意识里的逻辑推演合理?还是心里明白?还是看到了更深的实相?一个人的“我”的存在位置,决定了其认识世界的参照系的差异,进而决定了所谓知道的究竟程度的不同。所有的“知道”都是各自的“知道”,并不一定符合事物的本相,不仅仅是盲人摸象的差异,更是退出画面看画的差异。
 
    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存在的究竟本相,都有其发展变化的本然规律。越是复杂的事情,承载了越多生命活动的事情,放大时空的事情,往往越是会超越绝大多数人的个体认知。一方面,无论我们的所谓知道属于什么层面,只有符合事物存在和变化本身的规律,才有可能真正做到“推动事物的成功与发展”。另一方面,人们往往只会基于自己的认识和知道而做出选择、采取行动。而自己的主观知道很可能距离事物的本相偏差很远而不自知。在这种情况下,反而会因为“说到”和所谓“知道”,而更不可能“做到”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不能够“说到做到”和“知道也能做到”,并不一定是因为个人意愿、主观行为选择、够不够努力之类的问题,当然更不能直接就判定一个人的伪善和虚伪。
 
    实际上,这里面存在“事的逻辑”和“理的逻辑”的差异问题。顾名思义,“事的逻辑”意味着事物发展变化本身的规律。而“理的逻辑”则是一个人基于自己认知范围(包括知识、性格偏好、经验等)所构建的一套因果假设。这是两种不同的逻辑,比如,按照理的逻辑,因为具备什么条件,所以会有相应的结果;而在事的逻辑里,遇到了就要解决,无论条件是否具备。又比如,按照理的逻辑,想清楚了再去做,更有可能成功;而按照事的逻辑,不是想清楚了再去做,而很可能是做的过程中越来越清楚。如果说“说理”更需要的是理论和逻辑,那么“做事”更需要的是心力和胆气。在真实的世界中,“理的逻辑”只能作为“事的逻辑”的补充,而不能成为替代。
 
    然而,当我们面对重要的、不确定的、很想要得到结果的事情时,往往会倾向于做详尽的研究,完整的逻辑论证,精细的计划,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更有安全感,才能让我们相信结果实现的可能性更大。而事实上,正是因为如此,当我们基于自己有限性的认知而构建了一堆假设之后,我们已经将自己置身于“理的逻辑”中,早已偏离了“事的逻辑”。不仅节奏很难是对的,过程中很容易经常面临两者之间的冲突,人被耗得身心疲惫,结果也很难达到预期。
 
    从这个意义上讲,对于重大的事情,长远的事情,没有做过的事情,最有效的方式,不是根据过往经验而追求封闭性的假设和精确的预测。而是把重点放在方向的把握,保持模糊的正确,对过程中的重要变化建立觉察,从而不断去感知事物本身的逻辑。对“事的逻辑”的顺应是最有效率的“做对的方式”,也是放大自己认知的最好的学习。
 
    因此,所谓知行合一,也许重点不是“说到做到”,而是“只有做到,才有可能知道”。“做”是“知”的前提,也是“知”的过程。对于“光说不做”或者“只解读别人的做”或者“先说再去做”的人而言,会因为“知道自己知道”而最终“不知道自己不知道”,从而很容易陷入自圆其说的认知封闭里,最终“只会说而不会做”。相比而言,会做而不善于总结的人,会因为“知道自己不知道”而很可能“不知道自己知道”,也因为不清楚原理而容易陷入经验主义,做的能力受到局限。
 
    最终,“知行合一”不是把“知”和“行”当作两件事情之后、区分了先后之后,再去强调两者之间基于结果和呈现的一致性。而是从一开始到整个过程,两者就是一回事,行是为了知,要知必然要行。
 

标签: 体会  知行合一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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